邢台市网信、教育两部门联合整治涉教育内容互联网用户账号乱象

2022-08-27 09:16:09 星期六  来源:网信邢台

邢台市网信、教育两部门联合整治涉教育内容互联网用户账号乱象

为加强对全市涉教育内容互联网用户账号的规范管理,切实整治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近日,邢台市网信办、邢台市教育局联合对属地内涉教育内容违规互联网用户账号进行整治,依法约谈违规账号负责人,积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8月25日,邢台市网信办、邢台市教育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微信公众号“邢台小升初”、抖音账号“邢台窗口”“邢台教育(36220217233)”“邢台教育(dyrsm2p2m48f)”4个互联网用户账号负责人集中约谈。

经查,以上4个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邢台”“教育”“小升初”“窗口”等关联国家行政区域和具有教育行业或者新闻属性的名称,易使公众产生误导和混淆,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五)(七)款相关规定;微信公众号“邢台小升初”和抖音账号“邢台教育(dyrsm2p2m48f)”注册、使用的账号信息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非教育行业)不一致,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七条相关规定;抖音账号“邢台窗口”利用夸张、吸睛标题方式,多次制造发布社会敏感话题,引发网民议论误解,评论区出现有害信息,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十七条相关内容;抖音账号“邢台窗口”发布的部分信息与官方发布内容严重不符,属主观推测臆断,误导广大网民,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八)款之规定。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章,邢台市网信办责令以上4个账号负责人7日内完成账号名称更改,立即对账号违规信息内容进行清理,同时加强对评论区内容的审核,严禁出现违法违规信息。邢台市教育局要求以上账号负责人在转载发布教育行业相关信息时必须以官方正式发布信息为准,禁止发布小道不明来源信息,不得随意杜撰、臆测、歪曲,杜绝发布不实信息。

经约谈,以上4个互联网用户账号负责人均表示深刻认识到错误,坚决服从监管,并签署了“文明用网”承诺书,承诺以后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运营互联网用户账号。

邢台市网信办提醒广大网民: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名称、头像、封面、简介、签名、认证信息等用于标识用户账号的信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诚实信用,不得含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二)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三)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四)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

(五)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等;

(六)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

(七)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

(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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