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前前后后立3份遗嘱到底哪份有效?

2023-05-26 09:47:57 星期五  来源:牛城晚报

律师:立遗嘱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近段时间,老人生前立的3份遗嘱困扰着陈先生一家,到底哪份有效?他和二弟、小妹,每人手上都有遗嘱,且对于老人唯一一套房产的处置都不同。直到老人过世,大家才发现各自手中都有遗嘱。到底哪份是有效的?于是,陈先生拨通了晚报的“百姓热线”求助,希望能帮着答疑解惑。

记者进社区采访时也了解到,立遗嘱是老人们比较关注的法律问题,但大都想得比较简单。当提及遗嘱的分类、法律要求时,老人们有些茫然。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张婵娟

对唯一房产处置不同

“多年来,父母一直跟着我们一家生活,父亲过世后,母亲仍由我们照顾。”陈先生说,后来,他患病,行动不太便利了,母亲就由二弟和小妹两家轮流照顾,直到母亲过世。

当初,在与陈先生一家生活时,母亲立了一份遗嘱,要把她唯一的房子留给陈先生的儿子。可在母亲去世后,二弟和小妹都各自拿出了一份遗嘱,都说那房子是留给自家的。这些遗嘱上都有母亲的签名和捺印,3份遗嘱到底哪份有效?

涉及种类各有不同

记者了解到,陈先生手中的遗嘱是老人请律师代写的。遗嘱中提到,多年来,大儿子一家照顾他们老两口,照顾得挺好,她请律师立遗嘱,将其居住的唯一房产自愿给她的大孙子……这份遗嘱有见证人签名并捺印,且有遗嘱光盘为证。

陈先生二弟手中的遗嘱部分内容是打印的,部分内容是老人手写的,立遗嘱人处有其母亲的签名和捺印,主要内容是老人的唯一房产,在其过世后,赠与二儿子。

陈先生小妹拿出的遗嘱是打印的,其签订时间是陈先生二弟手中的遗嘱签订两个月后。内容约定老人去世后将全部个人财产赠予小女儿;落款处分别有老人、陈先生小妹签名及捺印。

老人看法>>>“立遗嘱,我签个字,就行”

对于陈先生遇到的烦恼,记者进社区时,随机采访了多位老人,听听他们对立遗嘱的看法。老人们大都表示,立遗嘱确实可以减少子女间的摩擦。可究竟怎么立遗嘱才能更规范、有效,老人们的认识就不统一了。

有多位老人表示,没想那么多,谁照顾得好,到时候就将房子给谁,自己写或者家人写好后,他们签个字就行;也有老人说,现在他们身体不错,等真躺到床上了,临时说也来得及,认为“立遗嘱,很简单”;还有老人表示,有律师进社区公益服务时,她询问过,真需要立遗嘱,就找律师……

当记者提及立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每种遗嘱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时,老人们大多摇头表示,“没想到,立遗嘱还有这么多讲究”。有老人还专门细细问起这些遗嘱之间不同的地方,边听边感慨“立遗嘱可得考虑清楚,也得讲规矩,不能以后给孩子们添麻烦”。

律师说法>>>立遗嘱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律师米京涛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该规定明确了遗嘱效力的顺位,但需注意的是,按照这一顺位认定的前提是每份遗嘱都需符合法律的规定。

米律师表示,我国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符合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法定成立要件。代书遗嘱应当符合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不能为继承人等法定成立要件。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按照陈先生的叙述,他手中的代书遗嘱,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要件及内容要件,应认定合法有效。其二弟手中的遗嘱部分内容为打印,部分内容为手写,因此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而且该遗嘱中亦无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每一页签名,因此亦不符合打印遗嘱形式要件。同理,其小妹手中的遗嘱系打印件,只有老人签名,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形式要件。所以,只有陈先生手中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米律师提醒,立遗嘱是很严肃的法律问题,不规范的遗嘱会带来身后的麻烦事,建议大家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后再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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