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
10项行动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相关部署,在全市深入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实施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
聚焦中小微企业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支持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开通“绿色通道”,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定期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行活动。
●实施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
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规模,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人数,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
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三支一扶”计划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人员招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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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
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开展更加多元的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搭建资源对接平台,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各类创业赛事活动,打造特色创业活动品牌,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健全创业孵化平台,提供政策代办、成果转化、跟踪扶持、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实施“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
以“职引未来”为主题,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招聘活动,通过线上公开发布、线下组织招聘等方式,广泛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搭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精准对接平台。
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提升品牌影响力。逐校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
强化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供给,集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采取“打包入校”方式,推进就业指导、招聘对接、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政策宣传“六进”校园,帮助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
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
●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以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开展实名登记、政策落实、专项招聘、职业培训、创业扶持、权益保护、困难帮扶等系列服务。提前做好部门信息衔接,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和高校,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
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将本地户籍和到本地求职的毕业生纳入登记范围。提早公布服务渠道,6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方便毕业生查询求职就业信息。
●实施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
将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学生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鼓励对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
●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
全力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网站功能,多渠道发布就业见习岗位。
组织开展多形式见习对接活动,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
●实施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
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帮扶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利用临时公益性岗位实行托底帮扶。
●实施就业权益护航行动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
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更加便捷。(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吕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