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2号邢台市总林长令签发,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
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通讯员和钰)4月2日,市委书记、市总林长杨猛签发2023年第2号邢台市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森林草原防火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切实做好全年,特别是清明、“五一”、国庆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总林长令指出,各级林长要扛起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政治责任,做实四级林长抓防火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主动协调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上热下冷”“表面文章”等痛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各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加强行政交界区的火灾防控工作。县、乡两级健全林草部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落实专职防火人员,切实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严格火源管控。各县(市、区)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重中之重,配强基层护林员,充实检查站和值守力量,加密巡护、设卡布防,做到护林员、巡逻队、瞭望哨在岗在位,严格执行“四不放行”政策,严禁违规野外用火,尤其在清明、“五一”、国庆期间严格落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封闭措施,严禁各类人员不按规定进山入林。在各地持续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动,依法严查野外吸烟、燎地边、烧秸秆、烧垃圾等行为。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责任和意识。
推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以林长制为统领,以压实防火责任为根本,构建市、县、乡、村、林草经营单位、护林员六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
推进林草消防队伍建设。推进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林草经营单位、林草类型旅游景区等重点单位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和半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队伍人员,保障资金投入,配备扑火装备,强化技能训练,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彻底整治隐患。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隐患登记造册,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专项开展林区输配电线路以及光伏、风电等发电设施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有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着眼破解森林草原防火“树线”矛盾,积极采取绝缘化处理、开设线下防火通道等有效措施,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
统筹防火安全和旅游发展。坚守防火安全底线,林草类型旅游景区要在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应开尽开,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确保放得开管得好,不出问题。
认真做好预警监测。组织火险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利用“天、空、地”一体化手段监测火情。对林火视频监控、卫星监测热点信息立即进行核查、迅速反馈处置。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信息报告制度要求,杜绝瞒报、漏报、迟报。
坚持科学应急处置。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类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要靠前驻防、携装巡逻。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打早、打小、打了。扑火过程中严防次生灾害和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