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第二波次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开始
集中警力攻坚违法停车及占道经营
本报讯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定人、定岗、定责,充分发挥摩托车优势,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治理……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解决夜间支路乱停乱放问题,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通行顺畅,即日起,市交警支队将联合市城管部门对市区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开展治理。
期间,城区各交警大队机动巡逻组将不间断巡逻管控,加强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医院、学校、公园周边等违法停车的查处,对影响其他行人、车辆通行的违停车辆、僵尸车辆坚决清拖。充分发挥“铁骑先锋队”作用,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停或占道经营的情况进行治理管控,对辖区中队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堵点、难点、乱点,集中警力进行攻坚。
整治行动中,各大队将利用警用摩托车、电动车机动、灵活的特点,加大巡逻力度和密度,对违法停车高发点位实施不间断管控,营造依法严管高压态势。对不在泊位内停车、逆向停车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各大队将对违法停放在机动车道内的车辆,采取以劝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随时发现、随时劝离、随时处理。对沿途停放在店家商铺沿线的违停车辆或驾驶人在场的,执勤民警通过喊话或及时提醒,劝导驶离或要求合理停放车辆;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民警一律实施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根据相关要求,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标示箭头停放在泊位内,严禁压线,逆向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应当停在规定区域内,不得停放在机动车位上。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不得停放任何车辆。严禁停放僵尸车,一经发现,依法拖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沿街门市店铺按照门前五包要求,自觉保持店前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记者获悉,这是市区今年以来开展的第二波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在重点治理违停的同时,市区各重点岗口将持续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侯东杰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