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突发疾病去世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2023-02-28 09:36:04 星期二  来源:牛城晚报

市民询问:我父亲生前是做生意的,曾向别人借钱周转,并约定2022年底偿还,此前已还了一部分借款。可是,我父亲因突发疾病,于今年年初过世。没多久,就有人到单位找我,带着父亲当年的借款证据,要求我替父亲还剩余的钱。首先,我没有向此人借钱,其次,我对父亲借钱的事情毫不知情,父亲已经病故,是否有法律依据,我必须替父亲偿还他的生前债务。

律师说法:河北瀛檀律师事务所律师米京涛介绍,该市民与其父亲是两个独立的民事行为主体,一般情况下,该市民对其父的个人生前债务不承担清偿义务。但是其父死亡后,如果该市民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他要在其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向债权人偿还剩余借款。

《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了两个继承原则:一是自愿继承原则,也就是子女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如果子女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其对父母生前债务不负清偿责任。二是限定继承原则,如果子女选择继承遗产,那么子女就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父母生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对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不负偿还义务。另外,如果子女自愿超出继承遗产范围为父母还债,属于子女意思自治,法律并不干涉。

米律师提醒债权人,外借债务必须考察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否则如果债务人意外去世又没有足以偿还的合法遗产,那么债权人不能随意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债务。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张婵娟)

邢台日报、牛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

独家授权邢台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

广告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