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建成七里河—顺水河等典型示范幸福河湖
今年第1号邢台市总河长令签发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 通讯员孙叶芝)日前,市长、市总河长宋华英签发2023年第1号邢台市总河长令,向全市印发《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底前,建成七里河—顺水河等典型示范幸福河湖。
《方案》确定了我市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思想,明确按照“坚持人民至上、人水和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谋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基本原则,畅通河网水系、保护河渠水库水体、复苏河渠水库生态,提升完善河渠水库行洪蓄洪功能、资源供给功能、生态支撑功能、文化承载功能,打造“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的幸福河湖。年底前,建成七里河—顺水河等典型示范幸福河湖;建成老沙河威县段、泜河临城段、牛尾河任泽区段等幸福河湖。2024—2025年,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1条(个)幸福河湖,到2025年底,全市幸福河湖数量达到40条(个)左右。同时,明确7个方面主要任务——
畅通行洪通道,筑牢安全防线。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严禁新增违法违规建筑物、阻水障碍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维护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安全。结合河渠水库综合治理、干支渠和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等工程项目,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治理、堤防加高加固等水工建筑物更新改造,切实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管控河渠水库空间,保持干净整洁。河湖“四乱”问题得到彻底清理整治,实现河渠水库垃圾动态清零,持续巩固岸线环境整治成果。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全覆盖,引导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河道内非法采砂(取土)行为。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严格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编制完成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健全规划约束机制,强化岸线分区管控。因地制宜打造生态岸线、景观岸线。
保护河渠水库水体,实现清水常流。建立河道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强水资源供给和保障能力建设。优化调整水系格局,加快构建互连互通、多源互补、循环通畅、联调联控的水系水网。强化水污染源头控制、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推进以末端治理为主向以源头防治为主转变,持续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确保河渠水库水体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有效控制河渠水库内源污染,遏制水体富营养化。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和坑塘水系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
复苏河渠水库生态,维护河渠水库健康。统筹外调水、本地地表水和再生水,实施河道生态补水,满足河渠水库基本生态水量(水位)需求,修复断流萎缩河道。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加快滨河生态湿地建设,提高水环境容量。加强河渠水库重要物种栖息地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水源涵养功能。
传承河渠水库文化,弘扬新时代治水精神。因地制宜,打造符合当地特色的河渠水库文化。做好以大运河为代表的河渠水库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整理提炼卫运河等河湖的历史文化、水乡文化、红色文化;弘扬根治海河和新时期水利建设的忠诚、奉献、担当精神,系统调查梳理水文化、水系变迁和河渠水库治理脉络,深入挖掘其历史底蕴和时代价值。依托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风景区,大力推进水情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河长制主题公园等水文化特色场馆和亲水乐水载体建设,讲好新时代河渠水库治理的邢台故事。
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管护能力。通过引入第三方、设立公益岗、依托河渠水库管理单位等多种方式,建立稳定的日常巡(护)河队伍,健全完善河渠水库管护长效机制。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水利、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协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跨界河渠管护工作。组织开展重要河渠水库保护治理科研攻关,积极应用河渠水库保护治理新理念新技术,逐步形成与幸福河湖相适应的现代化河渠水库管理体系。
用好河渠水库资源,促进绿色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建设幸福河湖作为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幸福河湖建设带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型。把幸福河湖建设和城市规划建设、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依托河渠水库独特自然禀赋,探索河渠水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水兴城、以水兴农、以水兴产,打造沿河经济带。深入挖掘幸福河湖生态价值,充分发挥幸福河湖对周边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康养服务、生态渔业等新业态,扶持“河湖+”经济融合发展产业和项目,将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