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倡议书

2022-03-23 17:28:52 星期三  来源:邢台网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因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祭祖、生日、聚餐、民俗等各类活动,以下简称“聚集活动”)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倡议如下:

一、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尽量不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控制参加人数,提倡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不超过10人。举办人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要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要邀请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者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所有参加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相关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如实报告、报备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二、群众个人自行举办聚集活动,要主动提前3天向属地村(居)委会和单位同时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数量),由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报备。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单位要明确提出疫情防控要求,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要及时劝导。同时聚集活动承接方要落实主体责任,提前3日向属地村(居)委会进行活动报备。

三、要落实好“十个常态化30项措施”和聚集活动举办人以及聚集活动承接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参加人员做好如实登记,落实好戴口罩、量体温、扫场所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安全距离、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提倡清明前后文明祭祀、网上祭祀,不到公墓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祭扫。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减少举办聚集活动,对身边亲友、群众积极开展思想引导和解释疏导,营造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定信心,团结一致,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邢台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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