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2022-03-23 08:58:45 星期三  来源:邢台日报

表决通过《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

本报讯(记者王垚鑫通讯员王小刚)3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素平、李群江、李亚林、李建兵、杨瑞硕,秘书长李海林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郑传记、钱丽霞,市法院院长赵倩,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恩泽,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要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在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对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20项民生工程和邢台市20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邢台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活动的实施方案;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待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名单见二版),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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