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付瑞锋)日前,省司法厅公布全省行政调解职责清单制度试点单位名单,柏乡县、隆尧县、南和区、巨鹿县、任泽区司法局名列其中,入选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试点时间为2025年6月至8月,其间,我市5家试点单位将重点围绕本辖区内行政调解职责进行试点并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主要包括行政调解事项、调解主体、设定依据、依据类别、具体条款及内容等,以试点建设带动全市行政调解规范化、标准化。
据悉,柏乡县司法局创新打造“2+3”行政调解体系,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防范于未诉、化解在基层。隆尧县司法局通过实施复议受理前“预审预调”等5项举措,实现行政争议源头化解能力、调解成功率等5方面质效提升。巨鹿县司法局聚焦重点领域创新实施“调解+普法”等调解方式,有效提升调解效能。任泽区司法局精准施策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转变。南和区司法局聚焦重点领域拓宽行政调解覆盖范围,推进全区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