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串通涨价

2022-04-20 11:19:47 星期三  来源:牛城晚报

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

依法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串通涨价

本报讯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肉蛋奶、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销量增大,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有所增加。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各商超、粮油蔬菜及药品、药械经营者等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4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要依法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监管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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