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
任命付刚同志为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杨孟强同志为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永兴同志为邢台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副秘书长,不占副秘书长职数),免去其市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职务;
任命张健康、闫芳亮同志为邢台市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利国同志为邢台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姚建刚同志为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
任命杨新宏同志为邢台市强制戒毒所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欣敏(女)同志为邢台市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白兵坤同志为邢台市工信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樊德龙、王立强同志为邢台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朱玉红(女)、吴文艳(女)同志为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杜晓军同志为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齐福众同志为邢台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敬(女)同志为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任命张立勋同志为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丽萍(女)同志为邢台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普查中心主任(副处级)职务;
任命范效军同志为邢台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田爱军同志为邢台市普查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罗向政同志为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命郝丽双(女)同志为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邢台市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尚庚同志为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尚鹏、于焕霞(女)、王沛同志为邢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命康玮同志为邢台市第五医院院长(副处级);
任命郑小刚同志为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任命邢照辉、王栋梁同志为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薛克学同志为邢台市园林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涛同志为朱庄水库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李彩霞(女)同志的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建东、翟永立(女)同志的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国锋同志的邢台市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裴雅锋同志的邢台市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职务;
免去姜志远同志的邢台市园林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青云同志的邢台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处级)职务;
免去袁志才同志的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庆周同志的邢台市第五医院院长(副处级)职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