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开展全面自查 市检察机关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2021-12-01 08:55:15 星期三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高占平赵侠 杜会括)今年以来,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深化顽疾整治,规范填报工作,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1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39件,主要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

层层压实责任抓落实。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院党组长期工程重点推进。院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找制约制度落实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检察长执行“三个规定”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推动责任主体担当作为、责任链条拧紧拴牢。今年以来,两级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填报重大事项244件。

夯实思想基础求实效。坚持把“三个规定”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条线业务培训以及新进人员培训的必学课程。积极深入市县部分党政机关开展“三个规定”宣讲,通过行风热线等栏目,向社会公开全市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推动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

严肃追责问责促整改。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政治巡察的规定动作和重要一环,坚持对“零报告”或“少报告”的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开展专项督察。市院检务督察部先后对23名检察官、5名司法警察以及59名公务员职级晋升考察对象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全市检察机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对落实“三个规定”组织不力、推进力度不大、连续出现“零报告”的相关基层院领导开展组织约谈11人次,倒逼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形成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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