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

2026-07-05 08:05:08 星期日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芳通讯员吕剑鹏)从市残联获悉,我市今年继续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

本次资助对象为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大学专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特殊教育大专)以及研究生院校的邢台市籍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其中,对困难残疾研究生、困难残疾本科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将按照省级资助标准分别一次性资助6000元、5000元、3000元。对困难残疾大学专科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专科分别一次性资助3000元、2000元。

申请资助的学生收到录取通知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学生本人开设的本市中国建设银行卡、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申请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关表格。待确定为资助对象后,资助资金将直接拨付至学生卡中。对于取得录取通知书但未入学的学生,资助资金将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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