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慧丽 通讯员胡瑞飞)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支持市政项目城市更新的八条措施》出台。该局立足我市城市更新改造实际,坚持“市政先行”理念,通过推行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精简规划审批流程、扩容许可豁免范围等8项务实举措,全面提升市政工程审批效能和要素保障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聚焦市政更新项目早落地,推行项目策划生成机制。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对纳入年度计划项目提前组织属地及相关部门联合会商,一次性明确规划条件、管控要求和审批路径。针对邢州古城等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城市更新区域,提前完成文保评估和风貌审查,形成“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市政规划设计条件+文保要求+风貌指引”一张清单,项目分期实施时可直接使用,避免重复审查。
在审批流程上持续做“减法”,开辟“绿色通道”容缺预审。依托现有审批系统,采用集简易项目管理办法、承诺制和豁免清单于一体的极简审批机制,搭建“事前沟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平台,项目策划生成后即开展容缺预审。城市更新中的市政项目因历史遗留等问题需调整详细规划的,公示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
全面推行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在现有基础上,将道路建设、公园绿化、河道整治、地下管线等市政工程全面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出图谁负责”原则,申请人与设计单位签订承诺书后,可直接获批规划设计方案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从10.5个工作日大幅压减至1个工作日。
老旧小区路面修复、随道路同步建设的绿化带及街角游园工程、利用自有用地增设电动汽车及自行车充电设施……市民身边的10项“微更新”“微改造”市政项目被扩容纳入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灵活开展规划条件核实,申请放线即来即办,工程完工后资料齐全即可办理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手续;符合质量安全前提下,线性工程可分段、独立占地市政项目可分栋进行规划核实。
为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对城市更新中的市政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专人负责制,全程协调解决土地、规划等问题,并建立豁免清单年度评估调整机制,成熟一批、纳入一批,持续提升规划领域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