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细则 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 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

2025-07-23 07:00:06 星期三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吕世辉、翟晓莹)日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邢台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与商业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全面推进我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应用场景建设,为智能网联产业发展扫清障碍。

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凭借其高效智能的特性,正悄然改变群众生活与城市运行节奏。《实施细则(试行)》所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其中,无人配送车等功能型无人车应用可提升配送效率,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根据《实施细则(试行)》,今后,取得编码的自动驾驶配送车、自动驾驶接驳车等新型运载工具,可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选定道路和区域开展智能清扫、智能配送、智能零售、智能接驳等创新应用。

哪些道路和区域可以向智能网联汽车开放?《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用于社会车辆通行的各类道路指定的路段或区域。各县(市、区)将选择具备支撑自动驾驶及网联功能实现的若干典型路段、区域,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或商业化试点,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公布,并在这些路段、区域内设置相应标识或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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