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实施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2024-04-11 09:15:34 星期四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敏通讯员徐彪)“多亏镇政府帮忙,为我们申请到75万元技改资金扶持,解了燃眉之急。”河北天一电器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国辉说,他们有意提升改造现有生产设备,但受资金制约迟迟不能开展。在巨鹿县开展的营商环境大调研活动中,该县官亭镇党委书记张晓青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为其纾困解难。

刘国辉口中的营商环境大调研活动是巨鹿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10项措施中的一项。活动中,该县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了解企业发展运行情况,倾听经营主体心声,精准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巨鹿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的10项措施分别是:建立六个机制、两个制度,开展两项活动,即:建立问题快速反映处置机制、建立警示曝光机制、建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对标学习机制、严格落实“三不罚”机制,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建立部门评议制度,开展“我为营商环境做贡献”活动、开展营商环境大调研活动。

围绕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该县建立问题快速反映处置机制,通过“巨好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规范问题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监督流程,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第一时间响应处置,为企业和群众解难纾困。

聚焦经营主体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该县建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调度会议,结合各单位职责,加快破难题、通堵点。同时,建立警示曝光机制,巨鹿县纪委监委定期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审批、许可、执法、收费、服务等方面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并在全县通报。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每季度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建立对标学习机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有关机构前来“问诊体检”。严格落实“三不罚”机制,开展柔性执法。

该县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中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促进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部门评议制度,每月随机抽取规上企业、 省市重点项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办事群众代表,对政务服务、行政执法部门打分,测评结果在绩效考核中加减相应分值。此外,该县还开展“我为营商环境做贡献”活动,推动各部门出台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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