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李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10月底,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我市已将全市90.39万户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载入系统并予以公示,实现法人库与信用邢台平台共享数据760余万条。
该局强化信息归集惩戒和信用修复,对需要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加强指导、督导和培训,积极引导其进行自我修复。1-10月,对企业提出申请修复的3771条次数据,全量进行了信用修复。此前,该局曾联合市财政局、审批局、自规局、市文明办印发加强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文件,随后持续加强文件执行推进力度,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和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禁入。此外还印发《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试行)》,逐步完善信用体系机制建设。同时,在全市推进双随机监管抽查工作与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相结合,营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