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建伟 通讯员谢振方)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通知,确定68个城市(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我市南宫市、沙河市榜上有名,成为河北省第一批入选的县级城市。此前,2021年邢台市被评为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河北省第一个示范城市。
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作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综合反映着一个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着力以创新理念引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坚持高位推动、制度先行,在健全机制办法、深化场景应用、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大胆创新,坚持高位推动、夯实基础、创新应用,为“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进一步发挥信用示范城市引领作用,聚焦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承诺制改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信易贷”、信用产品应用、诚信宣传等重点工作,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信用服务能力、完善信用长效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城市文明诚信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