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高审批效率、制定豁免清单……
12条措施助力“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建设
本报讯为进一步助力“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6月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关于护航“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建设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要强化规划引领,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全面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用地兼容利用研究,积极探索用地功能混合使用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模式,不断激发城市土地活力。前移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前开展项目策划生成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制定豁免清单,对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项目,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并完善监管机制。同步核发许可,出让类用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划拨类用地,一并核发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措施》要求,要强化要素保障,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现省重点项目、“太行泉城”产业和文化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鼓励利用商业、商务类项目或园区外城市低效利用的零散工业、仓储用地进行文化设施建设。
《措施》强调,要强化服务能力,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推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服务型规划批后管理模式。持续拓展“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时效性。深化市区规划管理改革,实行首问人负责制、首办科负责制。
《措施》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年底完成规划展馆布陈开展,充分展示邢台规划、产业和城市形象。严格监督问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措施实施,严把红线、底线,为“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和文化设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刘哲通讯员 李靖 张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