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2月28日至29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马维勇 通讯员王小刚)12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2月28日至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素平、刘金宇、李建兵、杨瑞硕,秘书长李海林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市法院院长赵倩,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恩泽,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邢台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的督查报告;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决定;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并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分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后表决通过了《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施行;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分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代表报到及预备会议日程(草案)、日程(建议草案);分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名单(建议草案)、关于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建议草案)和选举办法(建议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