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激励政策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2022-11-14 09:31:34 星期一  来源:邢台日报

我市出台激励政策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侯东杰 通讯员 张健

强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让“邢台制造”更具品牌价值,让“邢台标准”更具话语权威,全力打出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加快建设标准领先、品牌聚集的质量邢台……近日,《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

该《实施意见》共24项举措,其中6项“真金白银”的激励措施,凸显邢台鼓励企业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力度。该《实施意见》是邢台市开展质量强市建设以来,出台的奖励覆盖面最广、额度最高的专项激励政策。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

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每年组织5家以上企业参与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对获得发布的企业在省3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3万元奖励。

加强先进标准研制,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在省每个项目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基础上,我市每个项目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主持起草的企业,积极争取省资金支持,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承担国家级、省级“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的产业链企业,在省20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对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奖励。

助推标准化示范建设,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产业链企业,在省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对每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标准化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奖励。对在邢台设立国际、全国、河北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满一年)的单位,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5万元。

创新质量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鼓励引导我市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企业,全部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应用适合企业发展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规范。到2023年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首席质量官。

结合我市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特点,全面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三大体系提升,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培育5个以上优秀案例。到2025年,帮扶小微企业不少于300家。

开展“邢台工匠”选树、劳动和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引导激励企业职工练就工匠本领,培育更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劳动模范和优秀工匠。

加强科技赋能引导全面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提升

结合邢台科技与产业发展基础,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和25个重点产业链, 开展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组织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群体突破。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落实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针对行业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在市级科技计划中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我市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大所、龙头企业合作,在邢台转化一批高水平成果,形成一批重大战略新产品,打造一批新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场景,单个项目在市科技计划中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且设计作品被应用到企业取得经济效益(含增加值、产值、税收)的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积极争取省100万元资金奖励,达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再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组织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获批筹建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积极争取省500万元资金支持。到2025年,我市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达到9家。

围绕5个主导产业、25条重点产业链、46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建立一批急需的先进计量标准,为“邢台制造”提供计量测试服务。到2025年,建立、提升改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项。

深化“质量服务企业行”活动,组织更多的质量专家和技术机构深入企业主动服务,活动范围向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企业延伸。2023年开始,每年服务企业600家以上。

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全面推动邢台品牌影响力提升

加强邢台品牌培育,探索区域公共品牌、开展制造业高端品牌和农业品牌培育,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到2025年,打造15个农业区域公用品牌、12个农业企业品牌、10个高端农产品品牌,重点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加强对我市县域特色产业聚集区帮扶指导,积极参加“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每家新获得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积极争取省50万元资金奖励。

另外,还将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深化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和“打假保名优”等专项行动,强化对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品牌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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