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2022年度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开始

2022-03-31 09:06:09 星期四  来源:牛城晚报

本报讯即日起,市本级2022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开始。3月30日,市人社局发布认证工作通知。

认证范围: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在市本级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因工致残1~4级工伤人员。

认证时间及有效期: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1月至3月已通过认证人员无需再认证,有效期为当年。

认证方式:

(一)本人或亲朋好友通过下载安装河北人社、邢台人社或易人社手机APP,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进行认证(以上三种软件任选一种均可认证)。

(二)对本年度在认证结束日期前有下列行为的待遇领取人,将通过数据共享视为自动完成认证,无需其他操作。

1.已申请更换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的人员。2.有乘坐铁路、民航出行记录的人员。

3.有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及出院记录的人员。

(三)对子女、亲属不在身边,无智能手机或不会操作的待遇领取人,可就近到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服务窗口或市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服务网点,由专人协助认证。

(四)对于患病、长期卧床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单位或社保部门提出需求,采取预约时间方式,由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认证结果及要求:

(一)在规定认证期内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社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对人脸识别与数据比对均无法确认待遇领取人当前状况的,社保部门将通过待遇领取人所在单位、预留联系方式等多渠道主动提醒待遇领取人完成认证。

(二)经多渠道查找均无法确认待遇领取人状况的,将暂时停发社会保险待遇,待离退休人员或1~4级工伤人员补充认证后,从认证成功的次月起恢复待遇,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待遇。

(三)待遇领取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本人或其亲属应及时告之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因失去待遇领取资格导致多领取待遇的应足额退还。

(四)对涉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经发现,将停发待遇并核实相关数额,依法追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五)各级社保机构、参保单位、社区(村)等基层服务组织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本辖区或单位内的待遇领取人宣传认证方法,积极协助待遇领取人安装使用认证软件,并帮助不具备操作条件的人员完成认证。

在认证工作中发现或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部门反馈。市社保中心社会化管理部联系电话:0319-3690190。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侯东杰 通讯员 李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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