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获省奖励

2022-02-28 08:21:17 星期一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 通讯员孙自魁乔晓慧)日前,省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季度通报》,我市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突出,获省奖励310万元。

通报数据显示,2021年度,我市浅层地下水位埋深同比回升3.01米,在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各设区市和雄安新区排名中位列第一,获得奖励资金150万元;深层地下水位埋深同比回升5.67米,在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各设区市和雄安新区排名中位列第二,获得奖励资金120万元;我市平乡县深层地下水位埋深同比回升10.21米,在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各县(市、区)排名中位列第五,获得奖励资金40万元,共计获得奖励资金310万元。据悉,此次经济奖惩系根据《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与问责办法》(冀水超采治理〔2020〕4号)的有关规定,分别对浅层、深层地下水位升降市级排名前2名的、县级排名前5名的进行经济奖励,对浅层、深层地下水位升降市级排名后2名的、县级排名后5名的进行经济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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