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评202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市

2021-06-08 08:28:41 星期二  来源:邢台日报

总成绩位居全省第一名

本报讯(记者黄再生 张鑫王勇)近日,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的通报》,对医改工作先进市及先进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我市被确定为202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市,总成绩位居全省第一名。同时,巨鹿县被确定为202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

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着力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综合医改工作成效显著,医疗收入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我市药占比由2019年的27.04%降至26.45%,医疗费用增幅由2019年的5.83%降至1.34%。

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稳步实施,全市组建17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82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建成影像、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全市185个乡镇卫生院与5465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十统一”管理,实现了村卫生室、村医全覆盖,有效解决了村医工资、养老待遇等难题。

我市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强化短缺药品管理,完善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体系,定期调整短缺药品清单。根据基层用药需求,及时动态调整药品采购目录,增加基层用药种类,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就诊。通过跟进“4+7”药品带量集中采购,涉及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63%,最大降幅96%。作为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城市,按照约定的采购量,每年可减轻群众药费负担2000多万元。通过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用药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采购年度内可为群众节省药费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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