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近日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02月11日21时许,韩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回家途中被隆尧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韩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韩某某于2020年7月6日在宁鸡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隆尧交警大队处罚过,现在其涉嫌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对其受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韩某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罚款壹仟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隆尧交警温馨提示: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希望大家牢记“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的警示,为了自己和家人,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石强 赵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