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

2022-02-16 08:16:39 星期三  来源:牛城晚报

不得销售不得制作 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本报讯 近日,根据省统一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食品如金箔酒、金箔蛋糕、金箔牛排、金箔冰淇淋、金箔咖啡、金箔巧克力等,在市场和网络平台上频频出现,成为消费噱头。这类含有金银箔粉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行动将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严格进口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进口商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已经进口的,立即停止销售。严格网络交易监管,网络交易平台严禁经营者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加强对“含金银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银箔粉”的网络交易监测,及时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依法采取下架等处置措施。严格广告监管,严厉打击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虚假违法广告。

行动中,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倡导科学理性消费,鼓励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市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醒: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警惕食品安全风险。如若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物质或其他不明物质,应不购买、不食用,并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侯东杰 通讯员 李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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