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及依据
三、检查频次
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为2次,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涉企行政检查不计算在内。
四、检查人员名单
1.赵 阳,行政执法证号码:03050043007,工作单位: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刘燕龙,行政执法证号码:03050043003,工作单位: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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