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15日,一辆三轮车在平乡县发生自燃,所幸交警和热心群众及时救援,将火势控制。
当天11时10分,平乡县交警赵绍卿带领班组在河古庙巡逻时,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三轮车有浓烟冒出,便立即停车查看。
走近后发现,该三轮车底部有火苗蹿出,而车厢内拉载的货物竟是易燃的棉质手套,且最底端一袋已被引燃。见状,交警迅速将货物搬下,并与热心群众合力将火扑灭。
现场,驾驶人惊魂未定地说,其驾驶三轮车从广宗县前往河古庙送货,出发时并无异常,可行至事发地时,车无法正常行驶且伴有焦煳味。下车查看后发现电瓶处已起火,正当自己束手无策时,遇到了交警和热心群众。幸亏及时将火扑灭,否则火势一旦蔓延至电瓶旁边的油箱,后果将不堪设想。
事后,驾驶人连声向大家道谢。(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