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论语 |“宠”它就该让它有个“证”

2021-05-24 10:12:15 星期一  来源:邢台市全媒体中心

近日,本报推出“文明养犬,承担这份甜蜜的责任”系列报道,颇受关注,对很多养狗市民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不错,既然养狗,要“宠”它就承担好这份责任,首当其冲的就是给你的狗狗办个“犬证”。

养狗是个人的一种权利,无可厚非,但某些宠物主人的不文明行为及近年来发生的狗狗伤人事件,难免让不养狗的人产生偏见,这些偏见最终落在无辜的狗身上,影响着狗的形象。

小到污染环境,大到伤害他人,这样的事例屡有发生。其实,狗狗的种种过失,反映的是宠物主人的社会道德和责任意识。

为了维护养犬人权益,同时又保证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邢台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其第三章明确本市养犬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重点管理区养犬实行登记、年检制度,一般管理区养犬实行备案制度。

虽然从记者多次的报道中能够看到,养犬人拴狗绳遛狗等文明养犬正在逐步成为常态,但是只有当简单的道德约束得不到某些人遵守,法律才会应时而出,对养狗的管理工作才刚刚开始。

作为一名养犬人,要做到文明养犬,必须从为狗狗打疫苗、办犬证开始。一个犬证是一只狗的合法身份,也明确了养狗人对狗狗的责任与爱。为狗狗办理养犬登记证、犬牌,让狗狗不再无疫苗狂奔,让狗狗在走失街头的时候有家可寻,如此,它才能真正被称之为宠物。

记者:郭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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