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8月24日至26日召开

2026-08-12 06:47:17 星期三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丁邵一)8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邢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8月24日至26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副市长李亚林,市法院院长蔺静、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文山,市监委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见二版)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代表报到及预备会议日程(草案)、日程(建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及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名单(建议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建议草案)、关于设立市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等8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建议草案)及表决办法(建议草案)、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建议草案)和辞职备案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建议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见二版),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前,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讨论研究拟提请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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