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

2026-07-26 07:00:55 星期日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籍明泉通讯员路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市法院环保庭法官走进沙河市十里亭镇高店村,开展首场“生态环境法典进乡村”专题宣讲。

活动中,法官结合农村环境资源审判真实典型案例,围绕村民身边常见的污染、破坏生态行为逐一拆解释法,直观讲解违法情形、法律责任、维权途径,清晰划定农村生态保护法律底线,帮助村干部提升基层环境监管、矛盾调解能力,也让在场群众直观认识到随意排污、乱砍滥伐、破坏耕地等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树牢“破坏生态必担责”的法治观念。法官还与现场群众互动交流,逐一细致解答自家养殖排污、田间废弃物处理、土地生态保护等问题,给出有针对性的合法处置建议。

据悉,市县两级法院将利用1个月时间,深入企业精准普法,走进社区全面普法,下沉乡村巡回普法,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三进百场”集中普法宣传,助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群众生态环保法治素养提升、乡村更加和美宜居,全方位推动法典落地,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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