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长城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2026-06-10 07:57:02 星期三  来源:邢州报

市中院再发司法保护令

我市明长城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本报讯6月9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联合内丘、信都、沙河三地法院,同步在鹤度岭、马岭关、郭公关明长城遗址开展《明长城文物司法保护令》发布仪式。这是我市首次针对特定长城点段发布专项司法保护令,标志着我市明长城保护工作正式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明长城——鹤度岭、马岭关、郭公关三处关隘是明代长城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为应对攀爬踩踏、刻划涂污、违规建设等人为破坏风险,两级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在长城及其附近区域取土,取砖(石)、种植、放牧等十类破坏行为,推动长城保护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全程保护”转变,构建起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保护格局。

活动中,法院联合文旅、乡镇工作人员实地踏勘长城遗址现状,围绕破坏长城案件的证据固定、法律适用及协同保护问题进行现场研讨。法院干警还向沿线村民及现场游客发放《生态环境法典》《长城保护条例》宣传册,引导群众自觉树立文物与生态保护意识。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颁布,是我市法院落实全国“长城司法保护座谈会”部署要求,精准守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有益探索。下一步,法院将切实扛起长城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以司法之力守牢长城生态与文物安全底线,让古老长城在法治护航中代代永续。 (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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