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籍明泉)6月5日,市法院联合内丘县、信都区、沙河市3地法院,同步在鹤度岭、马岭关、郭公关明长城遗址举办《明长城文物司法保护令》发布仪式。这是我市首次针对特定长城点段发布专项司法保护令,标志着我市长城保护工作正式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明长城——鹤度岭、马岭关、郭公关3处关隘是明代长城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为应对攀爬踩踏、刻划涂污、违规建设等人为破坏风险,市县两级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在长城及其附近区域取土,取砖(石)、种植、放牧等10类破坏行为,推动长城保护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全程保护”转变,构建起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保护格局。
活动中,法院干警联合文旅部门、属地乡镇工作人员实地踏勘长城遗址现状,围绕破坏长城案件的证据固定、法律适用及协同保护问题进行现场研讨。此外,他们还向沿线村民及现场游客发放《生态环境法典》《长城保护条例》宣传册,引导群众自觉树立文物与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