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籍明泉通讯员路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沙河市人民法院白塔人民法庭入选。
白塔人民法庭位于沙河市西部太行山区,始建于1998年,服务周边四镇88村,辖区常住人口20余万人。近年来,该法庭积极探索党建带队建新模式,创建“山区群众的贴心人”党建品牌,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联防联治,充分发挥退休法官优势设立“王世广工作室”,做深诉讼调解工作,获评全省法院“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其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据悉,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至2035年,每两年从全国人民法庭中创建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这项活动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定分止争,有效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