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健康影响评估办法》5月10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籍明泉)近日,《邢台市健康影响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形式正式颁布。据悉,该《办法》是全省首部健康影响评估领域的专项政府规章,自5月10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健康影响评估立法工作的重点探索城市,我市高度关心关注民生期盼,认真贯彻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办法》,为公共决策筑牢健康防线。
《办法》共二十二条,所称健康影响评估是指对拟出台的重大政策和拟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可能造成的健康影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健康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行为。健康影响评估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分级实施、全域覆盖、科学评估的原则。
“《办法》重点围绕公共卫生安全、健康环境和生活、健康服务保障等方面,细化了具体评估情形。”市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运动科科长薛立波介绍。在公共卫生安全领域,重点评估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慢性病加剧、职业病危害等发生的风险;在健康环境和生活领域,关注对空气、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人群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健康服务和保障领域,侧重评估对卫生健康投入保障和医疗保险水平、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公平性和可及性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为保障评估工作落地见效,《办法》要求市、县(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建立案例库、数据库和专家库,评估时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复杂情形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评估结论必须提交集体讨论,并附具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
“我们将加快完善配套措施,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推动《办法》落地落实,真正把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薛立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