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化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新增4个适用审批事项
政务服务提效能 项目建设加速度
本报讯(记者王芳 通讯员郭子龙)近日,市行政审批局印发《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新增4个适用的审批事项,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根据方案,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在原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7项手续并联办理的基础上,新增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用地审批4个事项。
我市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按照“应纳尽纳、菜单选择”的原则,通过“一次勾选、联合申报、一表申请、一并办理”的方式,一次性完成开工前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持续拓展本地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联办事项。
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我市同步优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机制。线下,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将设立“开工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全程代办”“项目管家”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填表指导。线上,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上线“开工一件事”申报专区,推动审批由“可网办”向“好办、快办”升级,加强系统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全网通办。
此外,我市将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联动机制,行政审批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后,及时将审批信息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企业承诺事项履行到位,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