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籍明泉)3月21日是第十四个国际森林日,今年是《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近日,市法院组织信都区、内丘县、柏乡县三地法院,联合属地检察院和文旅、林业等部门,共同开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主题活动,以司法之力守护千年古树、服务文旅高质量发展。
活动期间,三地分别为信都区“板栗王”、内丘县“九龙柏”、柏乡县“汉牡丹”等树龄2000余年的一级保护古树设立《司法保护令》标识牌,明确禁止挖根、剥皮、买卖等七类破坏行为,推动古树名木保护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全程保护”转变,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保护格局。
活动现场,干警还采取现场宣讲、发放资料等方式,普及《生态环境法典》《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古树名木保护。
据悉,市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为契机,紧扣美丽邢台建设目标,深化“司法+行政”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体系,为邢台跨越提升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