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文静通讯员李明阳)“我们企业进出口业务量大、频次繁多,难免会有一些报关上的差错。多亏海关主动披露政策提供的自查自纠机会,让企业得以有效化解潜在信用风险,大幅降低纠错成本。”日前,市经开区河北速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外贸经理闫永海感慨道。
3月2日,该企业自查发现加工贸易料件单耗申报错误,立即向邢台海关递交主动披露报告。经核实,企业披露情况属实,适用海关主动披露相关政策,不予以行政处罚,使企业享受到诚信红利。
主动披露政策是海关“诚信便利、失信惩戒”管理理念的重要体现,是为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实施的一项容错制度,即进出口企业、单位通过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为提升政策法治效能,邢台海关通过专题宣讲、案例释法、高效开展核实等方式,使符合主动披露政策适用条件的企业,以最小行政成本实现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这种“鼓励自查、容错纠错”的柔性监管,让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