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节前旺季 提振消费市场
20个县(市、区)发放近6000万元新春消费券
本报讯(记者周林)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我市街头巷尾的年味也愈发浓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提振消费工作部署,抢抓新春消费旺季机遇,连日来,20个县(市、区)密集推出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发放近6000万元,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
为提振消费,我市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推出新春促消费活动。通过“政府补贴、平台支撑、商家让利”等模式,各县(市、区)集中发放消费券,覆盖汽车、家电、家具、数码3C、电动自行车、商超餐饮、加油站点等多个高频消费场景。
襄都区自2月12日起启动“甜蜜襄都·新春消费季”惠民消费券活动,持续至3月31日,补贴资金发完为止。家电、数码3C按销售价格7%给予补贴,家电单件最高补1500元,数码产品最高补500元;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价超2500元补贴200元。
市经开区“悦享春季 幸福欢乐购”消费补贴活动于2月13日至28日进行。购车按发票价2%补贴,加油站点、餐饮粮油副食等大宗消费品类消费满100减15、满200减30、满500减100。辖区3家汽车经销企业、3家加油站点、2家餐饮企业及3家粮油批发零售企业参与消费补贴活动。
南和区2月12日启动“金马迎春·乐购南和”促消费活动,区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全区13家限上零售企业参与。汽车购车最高补贴4000元,家装类按发票价8%补贴、每类不超过1500元,家电和数码产品分别按5%补贴,可与省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使用。
广宗县发放200万元,于2月10日启动“新春惠民·乐购广宗”电子消费券促销活动,持续至2月28日。商超餐饮券覆盖全县12家门店,家具家电券则面向13家商户。2月13日,家住美林湾小区的李敏在超市买了187元年货,核销一张30元券,实付157元。“购买正月待客的东西正好用上,真金白银的实惠,希望以后多举办这类的活动。”她说。
随着各地消费券陆续核销,商超、餐饮、家电卖场客流增加,县域消费市场“暖意”渐浓。我市将持续引导各县(市、区)聚焦青年需求、节庆节点和特色产业,打造更多“消费+”融合场景,以消费升级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