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明明通讯员张珊)从市妇联获悉,我市2026年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妇女可自行向县(市、区)级妇联申报。
截至今年3月31日,我市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原则上经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均可进行申报。在对申请救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两癌”患病妇女实现救助全覆盖的基础上,救助范围可扩大至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两癌”患病妇女。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可自愿向当地妇联提交申报材料。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且不重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