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慧丽 通讯员张海峰)日前,我市印发《关于支持好房子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优化土地供给、提高建筑设计品质、加强工程品质把控、支持项目建设、化解非住宅库存、强化配套支持等6方面,推出26条具体举措,系统推动全市住房品质升级,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聚焦项目落地与建设效率,着力优化全周期服务管理。土地供应明确坚持“净地”出让,并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降低企业前期投入压力。施工建设环节树牢“全生命周期超前服务”理念,开通绿色审批服务通道,支持项目单位在拿地后提前开展土石方开挖等前期工作。优化车位配建标准,实行单体工程单栋规划核实与竣工验收,支持“建成一栋、交付一栋”,并推行竣工备案即办不动产权证。
围绕住房品质提升与设计创新,进一步明确“好房子”建设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进行场地抬高设计,拓展地下空间利用;支持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的住宅首层设置室外专有庭院;优化阳台设计形式及规划指标计算规则。鼓励住宅建筑外立面采用高品质耐久材料,其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同时,支持商住兼容,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增设城市书房、健身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丰富社区配套。
针对绿色智能与交付保障,加强工程全过程把控。推广绿色低碳技术,要求新建高品质住宅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应用超低能耗、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等。明确“好房子”项目新型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10%,并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交付环节严格执行分户验收,推广“业主预验房”制度,重点整治隔声、渗漏等质量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覆盖率,提升交付满意度和居住体验。
在配套支持与民生服务方面,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将“好房子”项目优先纳入融资“白名单”。同时,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单缴存、双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60万元和80万元,符合叠加政策的家庭最高可贷128万元。文件还明确保障未交付住宅购房者子女入学权益,并通过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构建地方标准体系、支持开展“泉城好房”品牌创建试点示范等措施,形成政策合力。
此外,为化解非住宅库存,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允许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经批准用于居住或转为自持租赁住房,享受民用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