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选聘600余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2024-08-17 07:34:37 星期六  来源:邢台日报

“伴随式”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执法

本报讯(记者周林)近日,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派出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餐饮企业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执法检查。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检查还有孙换平、田立杰两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对检查进行“伴随式”监督。

社会监督员制度是我市拓展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创新举措。去年,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从全市各类经营主体负责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热心市民等当中选聘社会监督员600余名,助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目前,已开展“伴随式”监督110余场。

“去年6月份,我了解到宁晋县司法局在选聘社会监督员,马上报名参加,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孙换平在宁晋县经营一家家政服务公司,成为社会监督员后,她积极参与监督工作,近两个月,就先后对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行政执法活动开展了4次“伴随式”监督。

在宁晋县住建局这次执法检查中,孙换平、田立杰被县司法局随机指派参与监督活动。根据县司法局的电话通知,两人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接受检查的餐饮企业,与执法人员互相核验证件后,开始这次的监督活动。

“您看这张表格,包含了我们开展‘伴随式’监督时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孙换平向记者展示《邢台市行政执法“伴随式”监督记录表》。只见,表格上详细记录了此次活动的执法单位、接受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编号等信息。从入企开始,他们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携带执法记录设备、是否落实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要求、有无“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执法规范有序进行。活动结束后,他们在表格上签名,并注明自己的社会监督员证件编号。

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大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中监督”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社会监督员可直接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还将委托社会监督员,就涉企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重大、疑难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等活动,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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