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1121张

2024-08-02 08:09:04 星期五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孙黎明)去年8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试点市。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市本级及内丘县、南和区、巨鹿县、临城县、新河县、清河县六个试点县(市、区)已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部完成电子证书申领工作,共计发放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1121张,占全省电子证书发放总量的46%。

通过事业单位登记手机APP中的“年度报告”功能,即可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这是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的应用场景之一。今年年初,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中,电子证书应用近3000次,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由“网上办到掌上办”的转变。这一创新举措不仅减轻了事业单位办事人员的负担,对于我市乃至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的应用推广具有借鉴意义。

在推进电子证书应用过程中,我市注重维护电子证书安全性,明确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坚持严格证书授权、规范发放流程,采取固定发证机关IP地址等安全技术手段,确保电子证书发放与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我市将在试点基础上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进一步扩大电子证书发放范围,积极探索电子证书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新应用场景和模式,推动电子证书应用线上线下融合和多元化发展,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市委编办主任刘建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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