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
12条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本报讯7月3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施12项措施,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整合优化政策 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续激励政策 支持国有企业增人扩岗
国有企业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工资发放需求的,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完善服务保障 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
畅通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作出重大贡献,业绩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引导毕业生基层一线就业
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学历限制,降低开考比例,视情况增加招聘次数。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见习期工资直接按见习期满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两级。
密切军地协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
畅通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落实参军“四优先”,鼓励更多毕业生参军入伍成长成才。
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强化青年创业支持,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提升就业能力强化青年求职能力训练
组织青年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培训。支持高校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技能评价补贴等政策。
提高见习质量继续实施青年见习计划
对组织开展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同时,还将促进供需对接,大规模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兜牢就业底线,实施就业困难青年帮扶行动;优化就业服务,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加强执法监管,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宋蕾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