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
织密法治“保障网” 兜起村民“万千事”
本报记者籍明泉通讯员 武晓静
7月22日,沙河市桥西街道兴固村,法律宣传标语随处可见。“这些年,我们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容村貌越变越美,群众收入不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陈相楠介绍,这些都离不开稳定的乡村环境,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
村(居)法律顾问让村民遇事找法更方便,“法律明白人”着力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法治宣传栏、文化长廊将法律知识巧妙融入群众生活……近年来,我市聚焦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效促进了农村和谐、保障了乡村发展、增进了民生福祉。
“法律顾问”就在群众身边
平乡县田付村乡某村郑某,因扶拉电杆斜拉线触电身亡。调解员孙春海邀请县应急管理局、乡村干部、电力公司和电信公司人员参加调解工作,明确了案件事实、责任划分、电力事故赔偿标准等,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公共法律服务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具有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近年来,我市整合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起以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探索“互联网+法治乡村”模式,组织律师担任乡村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顾问”,不仅为基层治理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还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法律帮助。
此外,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进农村”、设立公证便民联系点等举措,推动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今年以来,全市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00余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群众咨询上万人次。
将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无论是小两口吵架赌气闹离婚,还是邻居间因土地划分问题产生矛盾,在临西县仓上村,群众遇到这些纠纷,总会想到陈祖波。
陈祖波不仅是村党委委员、商业支部书记,也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他总结出“三普原则”,牵头与村“两委”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主动收集社情民意,分类确定矛盾化解方法,引导居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了不少纠纷。
这是我市健全乡村“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的一个缩影。聚焦全民普法筑基石和提升服务解民忧,我市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形成由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乡贤等组成的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目前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人民调解组织5525个,共有人民调解员2万余人。
同时,组建了14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13个领域;建成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320个,并培树了“老程调解室”“和为贵”“玉兰调解室”等一大批优秀调解品牌。
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高质量调解年“5+12”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矛盾排调进万家”活动。今年以来,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4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日前,内丘县司法局走进五郭店乡史村屯开展以“移风易俗倡文明 争做法律明白人”主题的法治文艺汇演活动。民法典三句半、移风易俗音乐快板等节目,让百姓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聚焦让法治文化“软实力”变成助推乡村振兴的“硬支撑”,我市拓展“个性化”阵地建设,以村(社区)为单位,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橱窗、长廊、小广场、法治书屋等,让群众在家门口散步、娱乐时就能学习到法律知识。通过“抬头见法、驻足学法”做到“心中有法”,真正让法治宣传接地气、入人心、见长效。
建立每月一主题和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普及化解邻里纠纷、养老和继承纠纷、房屋宅基地、土地产权争议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问题的法律知识,做到基层法治宣传全时空、全领域、全覆盖。
此外,创新基层人才培育,在全市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以襄都区、内丘县、广宗县等3个省级观测点为引领,将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充分结合起来,广泛建立从人员场地到共建共治共享等各方面的全方位协作机制和协作平台。
越织越密的“法治网”,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