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并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我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本报讯(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张瑞莹)从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分行获悉,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我市全域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调整后,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全市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此政策自2024年5月23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新政策不一致的,以新政策为准。
据悉,本次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将进一步拓宽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空间,对于推动房贷利率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作用。银行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主灵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同时,优化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有利于激发我市房地产市场潜在活力,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