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全市自然水域进入禁渔期。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禁渔工作,强化全时段管控、全区域覆盖、全环节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捕捞和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禁渔期间,所有渔船、渔具须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禁止除钓具之外的一切捕捞作业活动。我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禁渔渔船台账,因地制宜实施“集中停靠、定人联船”等措施,对辖区内渔船进行集中停靠并登记造册,对包联渔船宣传禁渔期制度。我市将在朱庄水库、临城水库、野沟门水库、东石岭水库等重点水域组织开展水陆巡回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对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高频巡查、蹲守检查,依法查处电毒炸鱼、锚鱼等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违法行为,对禁渔期在水上发现的各类网具,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此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还将加强对水产市场、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在禁渔期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扰乱禁渔秩序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行为或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孙瑞超通讯员 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