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欣叶 通讯员张国超)近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融合应用”试点地区,我市名列其中,全省共有两地入选。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坚持打造“以制度保障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信用应用为抓手”的工作模式,持续推动信用工作走深走实,为加快推进邢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信用监管方面,我市根据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实时监管企业信用情况,督促企业诚信经营。此外,我市积极开展信用示范区创建,已入选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具备了开展先行先试工作的基础条件。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应用、反馈机制,积极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并拓展应用范围和创新应用场景,提升信用便民惠企服务能力,形成典型示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