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交警大队“三项措施”整治城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23-07-13 16:27:12 星期四  来源:邢台新闻传媒中心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营造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养,南宫市交警大队持续采取“三项措施”大力整治城区电动车辆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密切衔接,整治违法行为。结合辖区电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特点,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区域联勤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电动车无牌、超速、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并充分借助交通技术监控、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加大对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劝导力度,并对驾驶人当场进行教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执勤民警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告知违法乱停乱放的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使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文明交通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进行当面普法教育,向广大市民宣传“骑乘电动车戴头盔”、“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等常识,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认识到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后果,形成互相督促、互相纠正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执勤执法,确保整治效果。在整治行动中,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大幅提高的基础上,全体民警、协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落实执法程序、执法用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而取得更广泛的群众基础,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同时,广大市民养成了自觉主动佩戴头盔、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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